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17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8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本院⾏政園區開標室(11143臺北市⼠林區⼒⾏街11號⾏政⼤樓1樓)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75000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故宮博物院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故宮博物院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院行政園區秘書室發包科(11143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政⼤樓1樓)
其他: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起10日曆天內或指定日期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96日曆天內竣工。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瀝青混凝土等,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例如金屬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等,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投標廠商須同時具備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及電梯安裝工程業之資格,其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已具備所有資格文件之廠商得單獨投標【其投標廠商聲明書無須重複備具】,另本案允許電梯安裝工程業以分包廠商資格代替,並以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2. E603020電梯安裝工程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
(五)其他文件:投標廠商切結書1、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合作同意書。
※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1.請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本單位由至善路2段221號搬遷至力行街11號,因場地寬闊投標收件地點為秘書室發包科,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院,逾期送達者,視為無效標封(詳投標地點平面圖)。 3.廠商應詳細閱覽招標文件,並自行視需要前往工程位置勘查。如需機關人員帶領勘查,請先行來電預約,勘查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聯絡人:南院處蘇技士致豪,電話:(02)28812021分機5609。 4.本院配合政府政策使用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再用此開啟檔案。 5.本案所提供之圖檔及文稿,其智慧財產權歸屬本院,廠商僅能用於本案投標文件之製作,不得將圖檔及文稿散布、出租、出售、轉讓及移為他用,如因廠商之不當使用或保管不慎導致他人取得圖檔,造成機關之損害時,應負擔一切法律責任,並賠償機關所受之損害。 ------------------------------------------------------------------------------- 115年11月6日公告修正: 1.契約:附錄4第3.3節。 2.評選須知:第三點第(二)款第2目第(3)小目。 ※修正文字以紅字註記。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故宮博物院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fetched_at
2026-11-06T01:48:40+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瀝青混凝土等,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例如金屬製品類、砂石及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等,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基本資格:投標廠商須同時具備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及電梯安裝工程業之資格,其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已具備所有資格文件之廠商得單獨投標【其投標廠商聲明書無須重複備具】,另本案允許電梯安裝工程業以分包廠商資格代替,並以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2. E603020電梯安裝工程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廠商登記證」、「建築物昇降設備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
(五)其他文件:投標廠商切結書1、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合作同意書。
※詳投標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