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PM114024 已決標公告

「百年院慶故宮照片募集活動與推廣」藝文採購案

國立故宮博物院 決標日:114/04/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恩克斯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40,000
原始預算
$ 1,000,000
底價金額
$ 94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代碼 3.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數位資訊室賴小姐/秘書室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8812021#2172/2589
機關代碼 3.35
單位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
聯絡人 數位資訊室賴小姐/秘書室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8812021#2172/2589
傳真號碼 (02)28891520
電子郵件信箱 jero7359@npm.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4/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02 12:00
開標時間 114/05/02 14:00
開標地點 本院行政園區開標室(11143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第二辦公室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院行政園區秘書室發包科(11143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行政大樓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須符合任一資格) █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所營事業須含資訊軟體服務業、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一般廣告服務業、產品設計業、其他設計業、圖書出版業、雜誌(期刊)出版業、軟體出版業、其他出版業、藝文服務業、演藝活動業、會議及展覽服務業、互動式情境體驗服務業、未分類其他服務業、其他休閒服務業、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或其他能承接本案履約標的之廠商】 (二)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 廠商納稅之證明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專院校團隊: (一) 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證明文件 (二) 學術研究機構出具同意投標證明文件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財團法人、社會團體: (一) 立案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所營事業或章程須載明可從事下列業務:資訊、廣告、產品設計、圖書、雜誌(期刊)、軟體出版、藝文、演藝活動、會議及展覽、互動式情境體驗或休閒服務等相關產業】 (二)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 廠商納稅之證明 ※詳投標須知。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本單位由至善路2段221號搬遷至力行街11號,因場地寬闊投標收件地點為收發室,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院,逾期送達者,視為無效標封(詳投標地點平面圖)。 3.如需洽詢採購事項細節,請先行來電洽詢及預約。洽詢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聯絡人:數位資訊室賴小姐,電話:(02)28812021分機2172。 4.本院配合政府政策使用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再用此開啟檔案。 5.本案所提供之圖檔及文稿,其智慧財產權歸屬本院,廠商僅能用於本案投標文件之製作,不得將圖檔及文稿散布、出租、出售、轉讓及移為他用,如因廠商之不當使用或保管不慎導致他人取得圖檔,造成機關之損害時,應負擔一切法律責任,並賠償機關所受之損害。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故宮博物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5/02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代碼 3.35
聯絡人
數位資訊室賴小姐/秘書室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8812021#2172/2589
機關代碼
3.35
單位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
聯絡人
數位資訊室賴小姐/秘書室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8812021#2172/2589
傳真號碼
(02)28891520
電子郵件信箱
jero7359@npm.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4/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02 12:00
開標時間
114/05/02 14:00
開標地點
本院行政園區開標室(11143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第二辦公室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院行政園區秘書室發包科(11143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行政大樓1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須符合任一資格) █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所營事業須含資訊軟體服務業、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一般廣告服務業、產品設計業、其他設計業、圖書出版業、雜誌(期刊)出版業、軟體出版業、其他出版業、藝文服務業、演藝活動業、會議及展覽服務業、互動式情境體驗服務業、未分類其他服務業、其他休閒服務業、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或其他能承接本案履約標的之廠商】 (二)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 廠商納稅之證明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專院校團隊: (一) 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證明文件 (二) 學術研究機構出具同意投標證明文件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財團法人、社會團體: (一) 立案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所營事業或章程須載明可從事下列業務:資訊、廣告、產品設計、圖書、雜誌(期刊)、軟體出版、藝文、演藝活動、會議及展覽、互動式情境體驗或休閒服務等相關產業】 (二)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 廠商納稅之證明 ※詳投標須知。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請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本單位由至善路2段221號搬遷至力行街11號,因場地寬闊投標收件地點為收發室,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院,逾期送達者,視為無效標封(詳投標地點平面圖)。 3.如需洽詢採購事項細節,請先行來電洽詢及預約。洽詢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聯絡人:數位資訊室賴小姐,電話:(02)28812021分機2172。 4.本院配合政府政策使用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https://moda.gov.tw/digital-affairs/digital-service/app-services/248,再用此開啟檔案。 5.本案所提供之圖檔及文稿,其智慧財產權歸屬本院,廠商僅能用於本案投標文件之製作,不得將圖檔及文稿散布、出租、出售、轉讓及移為他用,如因廠商之不當使用或保管不慎導致他人取得圖檔,造成機關之損害時,應負擔一切法律責任,並賠償機關所受之損害。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故宮博物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5/0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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