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PM110232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行政輔助業務勞務承攬

國立故宮博物院 決標日:111/01/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6,100,976
原始預算
$ 6,280,760
底價金額
$ 6,190,000
決標折數
98.5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代碼 3.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行銷業務處徐小姐/秘書室翟小姐
聯絡電話 (02)28812021#2100/2275
機關代碼 3.35
單位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
聯絡人 行銷業務處徐小姐/秘書室翟小姐
聯絡電話 (02)28812021#2100/2275
傳真號碼 (02)28891520
電子郵件信箱 catherine@npm.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5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6 11:00
開標地點 本院南側藝文園區開標室(台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第二辦公室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主要為人事費用,為保障勞工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秘書室發包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所營事業須含所營事業須含IZ12010人力派遣業、I701011就業服務類、I103060管理顧問類等其中一項或能承作本案採購標的之廠商)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本單位由至善路2段221號搬遷至力行街11號,因場地寬闊投標收件地點為秘書室發包科,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院,逾期送達者,視為無效標封(詳投標及開標地點平面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故宮博物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代碼 3.3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行銷業務處徐小姐/秘書室翟小姐
聯絡電話
(02)28812021#2100/2275
機關代碼
3.35
單位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
聯絡人
行銷業務處徐小姐/秘書室翟小姐
聯絡電話
(02)28812021#2100/2275
傳真號碼
(02)28891520
電子郵件信箱
catherine@npm.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5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6 11:00
開標地點
本院南側藝文園區開標室(台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第二辦公室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主要為人事費用,為保障勞工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秘書室發包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所營事業須含所營事業須含IZ12010人力派遣業、I701011就業服務類、I103060管理顧問類等其中一項或能承作本案採購標的之廠商)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本單位由至善路2段221號搬遷至力行街11號,因場地寬闊投標收件地點為秘書室發包科,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院,逾期送達者,視為無效標封(詳投標及開標地點平面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故宮博物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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