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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如履約情形良好,經機關審查通過得依辦理後續擴充。議價續約時,雙方應議定契約內容,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200萬元,後續擴充以2年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院第一行政大樓開標室(11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院第一行政大樓秘書室發包科(11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所營事業須含政府登記合格之營業項目有A102080園藝服務業、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庭園景觀工程業(E103091)、作物栽培服務業(A102050)、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或與本案標的相關業務等之廠商。)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廠商納稅之證明。
■屬外國廠商者:
1.外國廠商依前點規定所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如為外文者,應一併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其認證得由我國駐外代表館處為之。
2.外國廠商應提出之資格文件,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備註:其餘詳細內容請參閱本案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廠商請於公告日起至截標日前,經由網路電子領標。
3.廠商應詳細閱覽招標文件,並自行視需要前往園區位置勘查。如需機關人員帶領勘查,請先行來電預約,勘查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聯絡人:南院處林先生,電話:(05)3620555分機5101。
4.發包單位:秘書室李小姐02-28812021分機228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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