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8812021分機2967/2919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kueichin@npm.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北部院區整擴建計畫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7/29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7/30 15: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其他:履約期限
自甲方指定開工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事務所: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建築師證書及建築師開業證書)。
(二)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
(五)廠商納稅之證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工程會核發之登記證)。
(二)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或電機。
(三)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廠商信用之證明。
(六)廠商納稅之證明。
■室內裝修業: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二)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
(五)廠商納稅之證明。
■專業技師事務所: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或電機。
(三)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廠商信用之證明。
(六)廠商納稅之證明。
本案允許廠商共同投標(招標文件已附共同投標協議書範本);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建築師事務所得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從事設計之室內裝修業、專業技師事務所須與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不得單獨投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109年7月3日更正投標須知、評選須知、廠商資格審查表及增加公開閱覽招商說明會4個檔案。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係指主要工作內容為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文化中心或類似建築工程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若為統包工程或標案名稱致工作內容無法辨認者,廠商應另行條列上述工作內容所佔費用。),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5,000,000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87,500,000元,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採計民間單位實績者,需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並應經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公(認)證。
(2)採共同投標者,其各成員之實績合計後,須達上開規定。
=====================================================
109年7月27日更正,刪除外標封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並展延等標期1天,併同修改外標封及投標須知開、截標時間。
=====================================================
109年7月28日更正,修改外標封,並展延等標期1天,併同修投標須知開、截標時間。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故宮博物院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7-30T05:51:52+08:00
聯絡電話
(02)28812021分機2967/2919
電子郵件信箱
kueichin@npm.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履約期限
自甲方指定開工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建築師事務所: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建築師證書及建築師開業證書)。 (二)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 (五)廠商納稅之證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工程會核發之登記證)。 (二)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或電機。 (三)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廠商信用之證明。 (六)廠商納稅之證明。 ■室內裝修業: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二)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 (五)廠商納稅之證明。 ■專業技師事務所: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結構或電機。 (三)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廠商信用之證明。 (六)廠商納稅之證明。 本案允許廠商共同投標(招標文件已附共同投標協議書範本);廠商家數上限為3家;建築師事務所得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從事設計之室內裝修業、專業技師事務所須與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不得單獨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09年7月3日更正投標須知、評選須知、廠商資格審查表及增加公開閱覽招商說明會4個檔案。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係指主要工作內容為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文化中心或類似建築工程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若為統包工程或標案名稱致工作內容無法辨認者,廠商應另行條列上述工作內容所佔費用。),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5,000,000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87,500,000元,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採計民間單位實績者,需檢附驗收合格證明影本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文件影本,並應經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公(認)證。 (2)採共同投標者,其各成員之實績合計後,須達上開規定。 ===================================================== 109年7月27日更正,刪除外標封之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並展延等標期1天,併同修改外標封及投標須知開、截標時間。 ===================================================== 109年7月28日更正,修改外標封,並展延等標期1天,併同修投標須知開、截標時間。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故宮博物院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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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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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院區整擴建計畫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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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673-綜合工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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