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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8年12月6日前完成展場布置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所營事業與本案履約事項相關)。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廠商納稅之證明。
■建築師事務所:
1.築師執照。
2.建築師開業證書。
3.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信用之證明。
6.廠商納稅之證明。
■綜合營造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廠商納稅之證明。
備註:其餘詳細內容請參閱本案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至108年12月6日前完成展場布置,各階段履約期限詳需求計畫書。
3.廠商應詳細閱覽招標文件,並自行視需要前往本院南部院區(嘉義縣太保市故宮大道888號)展場位置勘查。如需機關人員帶領勘查,請先行來電預約,勘查時間為每週二至週五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4時(週一休館)。
聯絡人:南院處林小姐,電話:(05)3620555分機5323或65865。
聯絡人:南院處劉小姐,電話:(05)3620555分機5116或6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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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8月28日更正
增加需求計畫書之附件五、南部院區S201展廳展場平面圖及現況word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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