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8812021#5119/2283
電子郵件信箱
Janelee@npm.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開標地點
本院第一行政大樓開標室(11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院第一行政大樓秘書室發包科(11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所營事業須含:731廣告業或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或其他能承接本案履約標的之廠商。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
備註:其餘詳細資料請參閱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於截標日前,以郵領方式(請自行估計郵遞時程逾上開日期寄達本院恕不受理,並請自備回郵及B4信封。)或於上開日期上班時間內親向秘書室發包科洽領或經由網路電子領標。
2.履約期限:廠商經機關同意通過第一階段相關資料後,依機關發文日次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全部之指標製作及現場安裝(詳如契約書第七條規定)。
3.專案聯絡人:南院處林家豪先生(05)3620555 分機5119。
4.發包單位:秘書室李小姐02-28812021*228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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