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機關地址
111 臺北市 士林區 至善路二段221號
聯絡電話
(02) 66103600 #2308/2283
電子郵件信箱
JaneLee@npm.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開標地點
第一行政大樓秘書室發包科(11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院第一行政大樓開標室(11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所營事業須含產品設計、其他設計類、展覽服務類、藝文服務類、綜合研究發展服務類任一相關項目)。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則視為不合格標。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廠商納稅之證明。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專院校團隊:
1、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證明文件。
2、學術研究機構出具同意投標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三.財團法人、社會團體:
1、立案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所營事業或章程須載明可從事下列業務:產品設計、其他設計類、展覽服務類、藝文服務類、綜合研究發展服務類任一相關項目)。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未蓋投標廠商章、負責人章者,資格審查結果為不符)。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備註:其餘詳細資料請參閱本案投標須知等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請於截標日前,以郵領方式(請自行估計郵遞時程逾上開日期寄達本院恕不受理,並請自備回郵及B4信封。)或於上開日期上班時間內親向秘書室發包科洽領或經由網路電子領標。
2.業務聯絡人:文創行銷處杜逢瑀小姐.連之莉小姐電話:(02)66103600*2308、2538
3.發包單位:秘書室李小姐02-28812021*228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