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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812021#68402/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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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eichin@npm.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所營事業須含消防安全設備工程業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IF101010或與本案標的相關業務)。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三)本年度消防器材工程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四)專任監造及品管人員各一名(品管人員需檢附公共工程品管人員證書及回訓證明與勞保投保證明文件)
(五)廠商信用之證明。
(六)廠商納稅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於截標日前,以郵領方式(請自行估計郵遞時程逾上開日期寄達本院恕不受理,並請自備回郵及B4信封。)或於上開日期上班時間內親向秘書室發包科洽領或經由網路電子領標。
2.廠商依需求辦理現場勘查,請先行來電洽詢安全管理室余先生,預約電話(02)28812021轉68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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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12月4日修正投標標價清單
1.氣體滅火工程之1「INERGEN(IG-541)鋼瓶80L-300bar」改為「滅火氣體鋼瓶」。
2.氣體滅火工程之15「80L鋼瓶固定架」改為「鋼瓶固定架」。
3.增列備註說明並展延等標期1日。
4.併同修正投標須知、投標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外標封4個檔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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