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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於契約期間內,保留以原契約條件、內容及價金向得標廠商擴充增購之權利,合約期滿後如機關需要,得以契約項目、條件、內容及價金,延長契約有效期2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上班時間(例假日除外)先至本院補給室採購組洽胡小姐開繳款單後至出納組繳納標單工本費參佰元(概不退還),並領取標單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6/0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或非屬營利法人、商業團體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繳稅證明文件;惟以「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投標者,應出具依身心障譺者保護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許可設立或公設民營辦理身心障譺業務之機構之證明文件;另以「身心障礙福利團體」投標者,應出具依法立案,其章程明定辦理身心障礙福利業務之財團法人或公益法社團法人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第一階段】
資規格標投標截止期限:109年5月7日下午17時00分止。
資規格標開標時間:109年5月8日上午11時00分;地點:本院補給室開標間。
1-1.規格標除書面審查外,投標商須於規格標開標結果為「合格」日後2日內提供3組於本院指定之(財產編號: V314010103-010058)依本案規格需求安裝測試,測試期限為3日,測試合格者方可參加價格標。
1-2.投標商產品若之前已於本院其他採購案中規格相同且試用為合格者或已使用中,則毋需參與測試。
1-3.如無其他需試用廠商投標則即進行價格標開標。
資格階段:投標廠商請將資格文件﹝如本須知第六十四條所列各項證件﹞廠商出席開標證明或授權書、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切結書、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繳納及退還押標金同意書﹝依規定事項填寫,並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及投標證件審查表等依序裝訂,裝入資標封。
規格階段:標的名稱、規格、數量、型號、廠牌、產地、耗材及相關配附件等資料請詳細填註於標價清單(中文為主,英文為輔),產品型錄依序排列裝訂﹝按招標單品項順序﹞並加蓋公司大小章,上述資料與規格審查表裝入標封內。
【第二階段】
價格標開標時間:109年5月15日上午11時00分;地點:本院補給室開標間
3.價格階段:請將標單、及總價清單等共二張,以毛筆、鋼筆或原子筆按各欄事項正確填寫清晰,及依總價清單規定填報含稅之單價及總價,並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標的名稱、規格、數量、型號、廠牌、產地、耗材及相關配附件等資料裝入價格封內。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所投標單為無效標。(96.10.02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
廠商於開標前可至本院瞭解本案相關設備與環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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