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ajane@vghks.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院如有需要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二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購買與郵購:招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參佰元整.
現場購買:先至本院補給室採購組開繳款單後至出納組繳款。
郵購:請以郵政匯票(受款人:高雄榮民總醫院)或郵政現金袋付款
上網領取: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押標金額度
詳如通用規格表內押標金(履約保證金)表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8/1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履約期限
自106年7月13日至107年7月12日,簽訂一年長期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與招標標的有關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藥商許可執照、投標品項之藥品許可證、進口產品須繳驗原廠代理證或經銷證、國內製造產品PIC/S GMP合格證明(依衛生福利部公告之藥品確效作業之實施項目與時程規定辦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領取:請向本院補給室採購組曾先生洽索。
郵購領取:請附書妥地址之回郵大型信封一只(27X35公分以上),貼足郵資八十元,寄至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高雄榮總補給室採購組〔信封上請註明「函索SP-06174案標單」字樣,請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提早郵寄〕。
上網領取: 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日期前(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以書面向本院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
2.交貨方式採契約期間內分批交貨.
3.本採購允許電子化方式辦理,提供廠商辦理電子領標、投標.
4.輔導會政風檢舉信箱:台北郵政99之139號信箱電話:(02)27571700傳真:(02)27587233. 本院政風檢舉地址: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電話:(07)3468008,傳真:(07)3468359。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