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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siang@vghks.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院如有需要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二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上班時間(例假日除外)先至本院補給室採購組洽宋小姐開繳款單後至出納組繳納標單工本費參佰元(概不退還),並領取標單
押標金額度
【11】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明細表(含各項預算金額)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06年05月15日起至108年05月14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持有並繳驗與招標標的有關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近期納稅證明、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營業者為稅捐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請書收執聯等文件並請檢附上述影本乙份,但標單另有規定時,依標單之規定辦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開標時間:
(一)資、規格標:106年03月14日(週二)11時00分;並由病理科試用 (106年03月15日08時至106年03月20日17時)。本院現正使用之廠牌及型號不需試用。
(二)價格標:
1.本案所有投標廠商所投標之產品皆免試用:106年03月14日(週二)11時00分資規格審查後。
2.本案有投標廠商所投標之產品須試用: 106年03月21日(週二)11時00分。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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