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chwang@isca.vghks.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 /輔導會高雄榮民總醫院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本院補給室採購組,郵遞投標:本院補給室(地址: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5年10月12日105年12月30日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持有並繳驗與招標標的有關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近期納稅證明、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營業者為稅捐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請書收執聯、衛部核准醫療器材許可證等文件並請檢附上述影本乙份,但標單另有規定時,依標單之規定辦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高雄榮民總醫院補給室採購組 領取方式:1. 親自領取:請向本院補給室採購汪金豪先生洽索,領取時間:上午九時至十一時下二時至五時止,逾時不受理。2. 郵購領取:請附書妥地址之回郵大型信封一只(大於A4尺寸),貼足郵資80元,寄至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補給室採購組(信封上請註明索取標單案號,請自行考量郵寄往返作業時間),3.電子領標:以上網領取,網址為: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標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上網下載領標者,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每份三佰元,先至本院補給室採購組開繳款單後至出納組繳款,若以郵購領取,工本費每份三佰元請以匯票或支票方式繳交(付款名稱:高雄榮民總醫院)。
其它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日期前(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以書面向本院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 (依政府採購法第七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辦理)。依採購法第七十五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高雄榮民總醫院(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三八六號)、電話(0七)三四二二一二一轉五一一五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二二二號,電話(0二)二七五七一七四三傳真(0二)二七二二七六八四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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