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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0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擴充金額:新台幣120萬元整; 擴充項目:原契約作業規範內容。 擴充期間:自履約日起至履約期滿後6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院急診大樓6樓總務室(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售價:每份新台幣100元整,請先至總務室領取繳款單後,憑繳費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開標地點
本院急診大樓6樓總務室(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發生天災時,承攬廠商未能及時搶修院區植栽,影響民眾通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榮民總醫院急診大樓6樓總務室(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履約期限
預估自113年12月1日起至115年5月31日止,計1年6月。實際履約起始日依照機關通知日開始起算。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具備下列之一營業項目者:
1.園藝服務業應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代碼:A102080
2.景觀工程業應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代碼:E103091
3.政府登記有案之種苗業、種苗零售業、種苗批發業及種苗輸出入業應檢附:種苗業登記證(營業項目應具有種苗等相關項目)。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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