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電子郵件信箱
wwweng@vghks.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高雄榮民總醫院門診大樓5樓工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高雄榮民總醫院門診大樓5樓工務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且無其他代辦事項止(詳契約第7條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依建造費用百分比法計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本採購案允許廠商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可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專業技師(土木或結構)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採共同投標,其成員應包含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共同投標廠商應分別出具下列文件: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技師事務所:負責人技師證書、執業執照、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者:
1、廠商信用之證明:應檢附票據交換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履約範圍,投標廠商應自行前往勘查,並詳細閱覽招標文件,如有疑義可向本機關承辦人查詢。聯絡電話:(07)3422121分機75440。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