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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 /輔導會高雄榮民總醫院
開標地點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高雄榮民總醫院門診大樓5樓工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高雄榮民總醫院門診大樓5樓工務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 50 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其餘詳契約第7條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凡在主管機關登記並營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業等。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綜合所得稅或繳稅證明。
(三)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另詳投標須知第六十點各款規定。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總預算1,774萬1,000元,包含工程費用、規劃設計監造費及本院工程管理費(含空污費及相關規費)、承包商辦理工程之各項利息、保險費等。
2.本案需視實際設計內容,申請建築執照(含拆除執照)或室內裝修許可。
3.本案履約範圍,非屬對外開放區,投標廠商應於勘查前聯繫承辦人,電話:07-3422121#75410曾小姐。
﹝其他﹞:
一、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應於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院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相關事項另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二、電子領標者投標時,標封外部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來院參加後續評審作業。
四、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本院不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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