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G-1100054 已決標公告

口腔醫學部擴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 技術服務

高雄榮民總醫院 決標日:110/10/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林福原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52,036
原始預算
$ 389,873
底價金額
$ 652,036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淑青
聯絡電話 (07)3422121#75440
機關代碼 3.32.82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聯絡人 曾淑青
聯絡電話 (07)3422121#75440
傳真號碼 (07)3468043
電子郵件信箱 wwweng@vghk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高雄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親自領取: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本院工務室洽領.工本費新台幣800元. 二、郵購領取:請書妥收件人及地址,以郵政匯票(受款人:高雄榮民總醫院)或郵 政現金袋付款共計新台幣1000元,掛號郵寄至本院工務室索領,信封上請註明 (函領〔口腔醫學部擴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標單)並注意郵寄往 返時間提早作業. 三、電子領標新台幣1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辦理.網址 http://www.pcc.gov.tw/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06 17:30
開標地點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其餘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在主管官署登記並營業之建築師(領有建築師證書及開業證書),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本年度公會會員證等。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綜合所得稅或繳稅證明。 三、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四、所有應檢附之文件,詳如「廠商資格審查表」,請自行檢視齊全後附於標封內,表內各項為資格審查必要文件,不符合者為不合格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總工程預算444萬元,包括規劃費、設計費、監造費、本院所需工程管理費、 承包商辦理工程之各項利息、保險費等費用。 二、本案需視實際設計內容依有關法令規定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許可、建築物室內裝 修合格證等必要文件。 三、本案履約範圍,投標廠商應自行前往勘查,並詳細閱覽招標文件,如有疑義可向 本機關承辦人查詢。聯絡電話:(07)3422121分機75440曾小姐。 四、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應於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 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院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相關事項另詳投標須知及 招標文件. 五、電子領標者,請勿複製招標文件供他人使用,以免造成損失.投標時請繳驗標案「電 子憑據」書面明細 (放入證件封內) 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若發現序 號重複之「電子憑據」,以先投標者為有效,後投標者視為無效. 六、電子領標者投標時,標封外部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七、比價時間:報價文件經本院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來院開標 八、比價地點:本院工務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06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淑青
聯絡電話
(07)3422121#75440
機關代碼
3.32.82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聯絡人
曾淑青
聯絡電話
(07)3422121#75440
傳真號碼
(07)3468043
電子郵件信箱
wwweng@vghk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高雄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親自領取: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本院工務室洽領.工本費新台幣800元. 二、郵購領取:請書妥收件人及地址,以郵政匯票(受款人:高雄榮民總醫院)或郵 政現金袋付款共計新台幣1000元,掛號郵寄至本院工務室索領,信封上請註明 (函領〔口腔醫學部擴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標單)並注意郵寄往 返時間提早作業. 三、電子領標新台幣1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辦理.網址 http://www.pcc.gov.tw/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06 17:30
開標地點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其餘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在主管官署登記並營業之建築師(領有建築師證書及開業證書),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本年度公會會員證等。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綜合所得稅或繳稅證明。 三、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四、所有應檢附之文件,詳如「廠商資格審查表」,請自行檢視齊全後附於標封內,表內各項為資格審查必要文件,不符合者為不合格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總工程預算444萬元,包括規劃費、設計費、監造費、本院所需工程管理費、 承包商辦理工程之各項利息、保險費等費用。 二、本案需視實際設計內容依有關法令規定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許可、建築物室內裝 修合格證等必要文件。 三、本案履約範圍,投標廠商應自行前往勘查,並詳細閱覽招標文件,如有疑義可向 本機關承辦人查詢。聯絡電話:(07)3422121分機75440曾小姐。 四、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應於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 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院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相關事項另詳投標須知及 招標文件. 五、電子領標者,請勿複製招標文件供他人使用,以免造成損失.投標時請繳驗標案「電 子憑據」書面明細 (放入證件封內) 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若發現序 號重複之「電子憑據」,以先投標者為有效,後投標者視為無效. 六、電子領標者投標時,標封外部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七、比價時間:報價文件經本院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來院開標 八、比價地點:本院工務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0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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