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hihyuan@vghks.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 /輔導會高雄榮民總醫院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工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800元至本院出納組繳交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工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工務室
履約期限
規劃設計部分:應於決標次日起30日曆天內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開業並隸屬冷凍空調技師公會會員之技術顧問機構或技師事務所,且未受停權處分者。所需證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執業執照、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開標當日為準之最近壹期納稅收據聯(技術顧問機構)(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成立廠商尚無應納稅款者,可憑納稅捐機關核發之有關證明文件)或欠稅查復表(技師事務所)及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或金融、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且無不良記錄者。
(一)技術顧問機構,需同時符合以下各項之規定:
1.營業範圍需含有冷凍空調技師相關之工程規劃設計服務者。
2.需聘有冷凍空調技師,並持有證明為投標廠商之員工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二)納稅證明: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3.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4.自然人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
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四)所有應檢附之文件,詳如「廠商資格審查表」,請自行檢視齊全後附於標封內,表內各項為資格審查必要文件,不符合者為不合格廠商。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親自領取: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本院工務室洽領. 工本費新台幣800元.
二、郵購領取:請書妥收件人及地址,以郵政匯票(受款人:高雄榮民總醫院)或郵政現金袋付款共計新台幣1000元,掛號郵寄至本院工務室索領,信封上請註明(函領ENG-1080056標單)並注意郵寄往返時間提早作業.
三、電子領標新台幣1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辦理.網址http://www.pcc.gov.tw/
四、每家廠商一次最多以購領2份為限。
﹝其他﹞:
一、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應於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院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相關事項另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二、電子領標者,請勿複製招標文件供他人使用,以免造成損失.投標時請繳驗標案「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放入證件封內) 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若發現序號重複之「電子憑據」,以先投標者為有效,後投標者視為無效.
三、電子領標者投標時,自備標封、標單封、證件封等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