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G-1080013 已決標公告

醫療71、85、91病房漏水修繕工程

高雄榮民總醫院 決標日:108/03/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謙丞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62,800
原始預算
$ 991,148
底價金額
$ 870,000
決標折數
99.1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8 - 健身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羽珊
聯絡電話 (07)3422121#5402
機關代碼 3.32.82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聯絡人 蔡羽珊
聯絡電話 (07)3422121#5402
傳真號碼 (07)3468043
電子郵件信箱 wwweng@vghk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高雄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工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1000元至本院出納組繳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02 09:00
開標時間 108/04/02 10:00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工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萬9,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5/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工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採分期分區施工每區於本院通知進場日起10日內完工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凡在主管機關登記E101011綜合營造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或E103111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造業需檢附承攬工程手冊(第1至18頁) (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 (二)納稅之證明:開標當日為準之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等,則免繳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親自領取: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本院工務室洽領。工本費新台幣1000元。 二、郵購領取:請書妥收件人及地址,以郵政匯票(受款人:高雄榮民總醫院)或郵政現金袋付款共計新台幣1200元,掛號郵寄至本院工務室索領,信封上請註明(函領醫療71、85、91病房漏水修繕工程標單)並注意郵寄往返時間提早作業。 三、電子領標新台幣1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辦理。網址http://www.pcc.gov.tw/ 四、每家廠商一次最多以購領2份為限。 ﹝其他﹞: 一、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應於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院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相關事項另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二、電子領標者,請勿複製招標文件供他人使用,以免造成損失。投標時請繳驗標案「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放入證件封內) 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若發現序號重複之「電子憑據」,以先投標者為有效,後投標者視為無效。 三、電子領標者投標時,自備標封、標單封、證件封等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0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羽珊
聯絡電話
(07)3422121#5402
機關代碼
3.32.82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聯絡人
蔡羽珊
聯絡電話
(07)3422121#5402
傳真號碼
(07)3468043
電子郵件信箱
wwweng@vghk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高雄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工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1000元至本院出納組繳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02 09:00
開標時間
108/04/02 10:00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工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萬9,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5/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工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採分期分區施工每區於本院通知進場日起10日內完工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凡在主管機關登記E101011綜合營造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或E103111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造業需檢附承攬工程手冊(第1至18頁) (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 (二)納稅之證明:開標當日為準之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等,則免繳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親自領取: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本院工務室洽領。工本費新台幣1000元。 二、郵購領取:請書妥收件人及地址,以郵政匯票(受款人:高雄榮民總醫院)或郵政現金袋付款共計新台幣1200元,掛號郵寄至本院工務室索領,信封上請註明(函領醫療71、85、91病房漏水修繕工程標單)並注意郵寄往返時間提早作業。 三、電子領標新台幣1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辦理。網址http://www.pcc.gov.tw/ 四、每家廠商一次最多以購領2份為限。 ﹝其他﹞: 一、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應於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院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相關事項另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二、電子領標者,請勿複製招標文件供他人使用,以免造成損失。投標時請繳驗標案「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放入證件封內) 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若發現序號重複之「電子憑據」,以先投標者為有效,後投標者視為無效。 三、電子領標者投標時,自備標封、標單封、證件封等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0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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