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G-1050073 已決標公告

日間照護中心整建工程

高雄榮民總醫院 決標日:105/12/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耕懋室內裝修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000,000
原始預算
$ 11,710,143
底價金額
$ 11,475,000
決標折數
95.8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8 - 健身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宗旂
聯絡電話 (07)3422121#5410
機關代碼 3.32.82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聯絡人 蔡宗旂
聯絡電話 (07)3422121#5410
傳真號碼 (07)3468043
電子郵件信箱 wwweng@vghk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53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2/29
原公告日 105/1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高雄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1000元至本院出納組繳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1/04 09:00
開標時間 106/01/04 10:00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8萬5,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0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105年03月15日以前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凡在主管官署登記並營業中之丙級(含)以上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領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內政部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專任工程人員或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公會會員證等。 (二)開標當日為準之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聘有合格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專業施工技術人員)、品質管理人員(逾兩年者,應再取得最近四年內至少36小時之回訓證明)及安全衛生人員(逾兩年者,應再取得最近兩年內至少6小時之在職訓練證明等),並持有證明為投標廠商之員工者。 (四)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廠商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親自領取: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本院工務室洽領. 工本費新台幣1000元. 二、郵購領取:請書妥收件人及地址,以郵政匯票(受款人:高雄榮民總醫院)或郵政現金袋付款共計新台幣1300元,掛號郵寄至本院工務室索領,信封上請註明(函領日間照護中心整建工程標單)並注意郵寄往返時間提早作業. 三、電子領標新台幣1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辦理.網址http://www.pcc.gov.tw/ 四、每家廠商一次最多以購領2份為限。 ﹝其他﹞: 一、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應於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院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相關事項另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二、電子領標者,請勿複製招標文件供他人使用,以免造成損失.投標時請繳驗標案「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放入證件封內) 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若發現序號重複之「電子憑據」,以先投標者為有效,後投標者視為無效. 三、電子領標者投標時,自備標封、標單封、證件封等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四、每家廠商一次最多以購領2份為限。 五、本次異動說明:照明設備、空調設備、衛生設備及弱電設備取消規格審查,修正檔案內容:08-00材料設備規格審查表、08-1材料設備規格審查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宗旂
聯絡電話
(07)3422121#5410
機關代碼
3.32.82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聯絡人
蔡宗旂
聯絡電話
(07)3422121#5410
傳真號碼
(07)3468043
電子郵件信箱
wwweng@vghks.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53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2/29
原公告日
105/1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高雄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1000元至本院出納組繳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1/04 09:00
開標時間
106/01/04 10:00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8萬5,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0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105年03月15日以前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凡在主管官署登記並營業中之丙級(含)以上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領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內政部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專任工程人員或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公會會員證等。 (二)開標當日為準之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聘有合格之專任工程人員(或專業施工技術人員)、品質管理人員(逾兩年者,應再取得最近四年內至少36小時之回訓證明)及安全衛生人員(逾兩年者,應再取得最近兩年內至少6小時之在職訓練證明等),並持有證明為投標廠商之員工者。 (四)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廠商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親自領取: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本院工務室洽領. 工本費新台幣1000元. 二、郵購領取:請書妥收件人及地址,以郵政匯票(受款人:高雄榮民總醫院)或郵政現金袋付款共計新台幣1300元,掛號郵寄至本院工務室索領,信封上請註明(函領日間照護中心整建工程標單)並注意郵寄往返時間提早作業. 三、電子領標新台幣1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辦理.網址http://www.pcc.gov.tw/ 四、每家廠商一次最多以購領2份為限。 ﹝其他﹞: 一、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應於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院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相關事項另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二、電子領標者,請勿複製招標文件供他人使用,以免造成損失.投標時請繳驗標案「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放入證件封內) 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若發現序號重複之「電子憑據」,以先投標者為有效,後投標者視為無效. 三、電子領標者投標時,自備標封、標單封、證件封等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 四、每家廠商一次最多以購領2份為限。 五、本次異動說明:照明設備、空調設備、衛生設備及弱電設備取消規格審查,修正檔案內容:08-00材料設備規格審查表、08-1材料設備規格審查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4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