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E1090500585 已決標公告

飲水機全責維護與水質檢驗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賀耀飲水設備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59,343
原始預算
$ 646,380
底價金額
$ 560,058
決標折數
99.8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機關代碼 3.32.82.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嘉宏
聯絡電話 (06)3125101#8313
機關代碼 3.32.82.2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機關地址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聯絡人 吳嘉宏
聯絡電話 (06)3125101#8313
傳真號碼 (06)3120659
電子郵件信箱 chiahung@mail.vhyk.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14 17:00
開標時間 109/09/15 16: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710011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醫療大樓3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高雄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臺南分院409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10/1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0011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10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登記或設立證明:具水處理工程業或水器材料批發業或水器材料零售業(F106040或F206040或E301010)營業項目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32.82.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嘉宏
聯絡電話
(06)3125101#8313
機關代碼
3.32.82.2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機關地址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聯絡人
吳嘉宏
聯絡電話
(06)3125101#8313
傳真號碼
(06)3120659
電子郵件信箱
chiahung@mail.vhyk.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14 17:00
開標時間
109/09/15 16: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710011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醫療大樓3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高雄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臺南分院409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10/1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0011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10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登記或設立證明:具水處理工程業或水器材料批發業或水器材料零售業(F106040或F206040或E301010)營業項目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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