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E1060500464 已決標公告

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與R類資源回收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偉羣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62,000
原始預算
$ 4,260,000
底價金額
$ 3,962,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機關代碼 3.32.82.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盧彥廷
聯絡電話 (06)3125101#3151
機關代碼 3.32.82.2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機關地址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聯絡人 盧彥廷
聯絡電話 (06)3125101#3151
傳真號碼 (06)3123519
電子郵件信箱 o445@mail.vhyk.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內容擴充自109年3月1日至109年5月31日,共532,5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23 17:00
開標時間 107/01/24 11:00
開標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醫療大樓三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2/2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03月01日至109年02月29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二)承商應具備乙級以上(含)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四)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廠商代理出席授權書。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押標金票據或繳費證明(無或不足,或非以公司名義繳納為不合格) 。 (八)勞工安全衛生切結書;無欠繳勞、健保費用切結書;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瞭解法令與確實遵守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32.82.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盧彥廷
聯絡電話
(06)3125101#3151
機關代碼
3.32.82.2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機關地址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聯絡人
盧彥廷
聯絡電話
(06)3125101#3151
傳真號碼
(06)3123519
電子郵件信箱
o445@mail.vhyk.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內容擴充自109年3月1日至109年5月31日,共532,5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23 17:00
開標時間
107/01/24 11:00
開標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醫療大樓三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2/2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03月01日至109年02月29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二)承商應具備乙級以上(含)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四)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廠商代理出席授權書。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押標金票據或繳費證明(無或不足,或非以公司名義繳納為不合格) 。 (八)勞工安全衛生切結書;無欠繳勞、健保費用切結書;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瞭解法令與確實遵守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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