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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hung@mail.vhyk.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6/1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廠商資格摘要
1.登記或設立證明:具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營業項目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甲等「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9 條)。
3.當年度之甲等「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10條;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4.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之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信用證明(無退票紀錄):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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