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E-111002A 已決標公告

精神護理之家防火隔間牆整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億晉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7,000
原始預算
$ 454,655
底價金額
$ 445,500
決標折數
82.3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機關代碼 3.32.82.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科宏
聯絡電話 (06)3125101#63131
機關代碼 3.32.82.2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機關地址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聯絡人 林科宏
聯絡電話 (06)3125101#63131
傳真號碼 (06)3123519
電子郵件信箱 A020150@mail.vhyk.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54,65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5.14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補助金額 43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5/24
原公告日 111/05/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6/01 12:00
開標時間 111/06/01 14:00
開標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起12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凡在主管官署登記並營業中之土木包工業、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領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內政部許可登記證明文件或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等。 2.開標當日為準之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聘有合格之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逾兩年者,應再取得最近兩年內至少6小時之在職訓練證明等),並持有證明為投標廠商之員工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二)廠商若為丙等營造業,得採置專任工程人員或委託建築師或技師執行施工管理,並簽章負責專任工程人員應辦理之工作,另於開工時將人員資料送本院備查,所有費用皆由廠商自付。 (其他) (一)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應於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院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相關事項另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二)電子領標者,請勿複製招標文件供他人使用,以免造成損失。投標時請繳驗標案「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放入證件封內)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若發現序號重複之「電子憑據」,以先投標者為有效,後投標者視為無效。 (三)004.PDF圖說更正,開標及截標日期更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01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32.82.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科宏
聯絡電話
(06)3125101#63131
機關代碼
3.32.82.2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機關地址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聯絡人
林科宏
聯絡電話
(06)3125101#63131
傳真號碼
(06)3123519
電子郵件信箱
A020150@mail.vhyk.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54,65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5.14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補助金額
43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5/24
原公告日
111/05/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6/01 12:00
開標時間
111/06/01 14:00
開標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起12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凡在主管官署登記並營業中之土木包工業、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領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內政部許可登記證明文件或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等。 2.開標當日為準之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聘有合格之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逾兩年者,應再取得最近兩年內至少6小時之在職訓練證明等),並持有證明為投標廠商之員工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二)廠商若為丙等營造業,得採置專任工程人員或委託建築師或技師執行施工管理,並簽章負責專任工程人員應辦理之工作,另於開工時將人員資料送本院備查,所有費用皆由廠商自付。 (其他) (一)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者,應於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院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相關事項另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二)電子領標者,請勿複製招標文件供他人使用,以免造成損失。投標時請繳驗標案「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放入證件封內)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若發現序號重複之「電子憑據」,以先投標者為有效,後投標者視為無效。 (三)004.PDF圖說更正,開標及截標日期更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01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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