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E-106001A 已決標公告

日間照顧中心及醫療大樓三樓露台防水整建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蔡崇和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5,200
原始預算
$ 480,000
底價金額
$ 355,2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機關代碼 3.32.82.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科宏
聯絡電話 (06)3125101#3131
機關代碼 3.32.82.2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機關地址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聯絡人 林科宏
聯絡電話 (06)3125101#3131
傳真號碼 (06)3123519
電子郵件信箱 A020150@mail.vhyk.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2 17:00
開標地點 本院醫療大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6.3.20前完成規劃設計及本契約工程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凡在主管官署登記並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領有建築師證書及開業證書),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記錄者,依證據處理。 3.所有應檢附之文件,詳如「廠商資格審查表」,請自行檢視齊全後附於標封內,表內各項為資格審查必要文件,不符合者為不合格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比價時間 報價文件經本院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來院開標。
比價地點 本院醫療大樓第一會議室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相關事項另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2.電子領標者,請勿複製招標文件供他人使用,以免造成損失,投標時必須繳驗標案"電子憑證"書面明細(請放入證件封內),若發現序號重複之"電子憑證",以先投標者為有效,後投標者視為無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32.82.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科宏
聯絡電話
(06)3125101#3131
機關代碼
3.32.82.2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機關地址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聯絡人
林科宏
聯絡電話
(06)3125101#3131
傳真號碼
(06)3123519
電子郵件信箱
A020150@mail.vhyk.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2 17:00
開標地點
本院醫療大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6.3.20前完成規劃設計及本契約工程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凡在主管官署登記並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領有建築師證書及開業證書),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記錄者,依證據處理。 3.所有應檢附之文件,詳如「廠商資格審查表」,請自行檢視齊全後附於標封內,表內各項為資格審查必要文件,不符合者為不合格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比價時間
報價文件經本院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來院開標。
比價地點
本院醫療大樓第一會議室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相關事項另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2.電子領標者,請勿複製招標文件供他人使用,以免造成損失,投標時必須繳驗標案"電子憑證"書面明細(請放入證件封內),若發現序號重複之"電子憑證",以先投標者為有效,後投標者視為無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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