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PH-LA02 已決標公告

特殊檢驗委外代檢開口契約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尚捷醫事檢驗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919,108
原始預算
$ 9,865,180
底價金額
$ 5,948,703
決標折數
99.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機關代碼 3.32.82.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連小茵
聯絡電話 (06)3125101#61911
機關代碼 3.32.82.2
單位名稱 藥劑科
機關地址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聯絡人 連小茵
聯絡電話 (06)3125101#61911
傳真號碼 (06)3129015
電子郵件信箱 yin1003@mail.vhyk.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09 17:00
開標時間 111/05/10 14:00
開標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9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高雄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臺南分院409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審慎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為醫療需求,須保障廠商履約能力。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6月1日起至113年5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 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之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許可執照(符合「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所訂之許可執照)。 5.檢附儀器設備資料表,並符合本院特殊委外代檢項目儀器設備及能力證明。 6.廠商須為TAF或CAP認證之醫事檢驗機構,效期須含本院合約期限。 7.標項若屬法定傳染病檢驗,須具疾管署法定傳染病檢驗機構認可證書。 8.病毒培養及鑑定須具疾管局病毒合約實驗室委外代檢合約證明。 9.α,β-Thalassemia screen gene analysis必須附醫學中心報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採電子領標。上網領取網址為: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自行從網路列印繳款憑證置於標封內。 電子領標廠商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資料後,請按價格(含標單、報價單),規格(含規格審查表、本院規格表、廠商規格表、型錄),資格(含廠商資格審查表、廠商聲明書、具結書、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押標金繳納證明(票據、收據)、廠商資格證件資料)等分別裝訂封裝後,置入貼有「外標封黏貼單」(註明「標封類別」、「標案名稱」及「標案案號」…等)之自備大標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32.82.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連小茵
聯絡電話
(06)3125101#61911
機關代碼
3.32.82.2
單位名稱
藥劑科
機關地址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聯絡人
連小茵
聯絡電話
(06)3125101#61911
傳真號碼
(06)3129015
電子郵件信箱
yin1003@mail.vhyk.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09 17:00
開標時間
111/05/10 14:00
開標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9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高雄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臺南分院409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審慎投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為醫療需求,須保障廠商履約能力。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6月1日起至113年5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 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之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許可執照(符合「藥事法」或「醫療器材管理法」所訂之許可執照)。 5.檢附儀器設備資料表,並符合本院特殊委外代檢項目儀器設備及能力證明。 6.廠商須為TAF或CAP認證之醫事檢驗機構,效期須含本院合約期限。 7.標項若屬法定傳染病檢驗,須具疾管署法定傳染病檢驗機構認可證書。 8.病毒培養及鑑定須具疾管局病毒合約實驗室委外代檢合約證明。 9.α,β-Thalassemia screen gene analysis必須附醫學中心報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採電子領標。上網領取網址為: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須自行從網路列印繳款憑證置於標封內。 電子領標廠商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資料後,請按價格(含標單、報價單),規格(含規格審查表、本院規格表、廠商規格表、型錄),資格(含廠商資格審查表、廠商聲明書、具結書、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押標金繳納證明(票據、收據)、廠商資格證件資料)等分別裝訂封裝後,置入貼有「外標封黏貼單」(註明「標封類別」、「標案名稱」及「標案案號」…等)之自備大標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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