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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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chou@vghtc.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到期後,機關如因發包作業延遲時,得視需要通知廠商延長契約期限至機關發包作業完成並派員接收後,始得撤離,廠商不得拒絕,惟最長以不超過6個月為限,擴充預算金額為新臺幣679萬5,048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以無記名方式向本院工務室購買招標文件一份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台幣貳佰元(不退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本院行政大樓一樓總收發室並打印時間。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登記合格之乙級電器承裝業執照及自來水管承裝商。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電氣及自來水管)。
(4)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繳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 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6)本招標須知所附投標廠商聲明書中,投標廠商若屬第一項至第九項者,不得參加投標,其已投標(得標)者,取消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