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電子郵件信箱
weimin@vght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7,000,00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廠商資格摘要
應具有室內裝修業或綜合營造業乙級以上(兩者之一)、及甲級電器承裝業資格,得採共同承攬投標(需檢附共同承攬公證文件,方能具備有效共同承攬),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共同承攬投標則以「代表廠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信用證明。
2.室內裝修業或綜合營造業(乙級以上):
(一)室內裝修業應提供如下:
(1)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影本。
(2)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影本。
(二)綜合營造業(乙級以上)應提供如下: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2)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或可辦理室內裝修竣工查驗簽證之人員證書影本。
3.甲級電器承裝業
(1)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影本。
(2)電氣承裝業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原招標文件更正:13-現場勘查表(更正1)(刪除),且此文件非投標資格條件之一
2.原招標文件更正:01-外標封之截標與開標日期更正,為原投標須知之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