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電子郵件信箱
mrshiang@vghtc.gov.tw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機關行政大樓八樓補給室
付款方式
1.專人領標:請於上班時間至機關行政大樓七樓出納組繳納工本費後,憑收據至八樓補給室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領標:請於領標截止前,書寫購案名稱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工本費(不受理現金,一律使用郵政匯票,抬頭請開立「臺中榮民總醫院」),郵遞臺中榮民總醫院(補給室)購領招標文件。回寄之信封需貼足額郵資,廠商需從寬加計往返郵遞時間,若有延誤機關概不負責。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機關行政大樓六樓開標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廠商積極履約.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廠商積極履約.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機關行政大樓一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115年7月26日至117年7月25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倘前揭日期無法如期,則履約自機關通知日起二年,廠商應配合機關需求調整。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應檢具衛生福利部核准之醫療廢棄物再利用許可證明文件。
2.可再利用之廢棄物種類(廢尖銳器具(C-0504)及感染性廢棄物(遭污染物品或器具)(C-0514))須如附表一表列至少19種以上廢棄物種類。
3.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4.共同投標協議書,以再利用機構為代表廠商,二家為上限(且經公證或認證;非共同投標廠商免附,廠商得單獨投標)。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左列資格項目附加說明: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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