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電子郵件信箱
mrshiang@vghtc.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間採購金額逾預算金額,得以原契約項目、條件、內容及價金,於預算金額50%範圍內擴充採購。
約期滿後如機關需要,得以原契約項目、條件、內容及價金,延長(後續擴充)契約有效期12個月(預算金額1/3為上限),擴充期間另加於原預算25%範圍內擴充採購。
擴充金額計新臺幣1億0,920萬元整(上限),雙方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契約擴充,免召開議價會議(民國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九四000九六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機關行政大樓八樓補給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上班時間(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假日不辦領標)至本院行政大樓七樓出納組繳納工本費500元後,憑收據至八樓補給室領取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7/07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07/08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4/07/08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4/07/08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4)23592525#2815))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機關行政大樓六樓開標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廠商積極履約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廠商積極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機關行政大樓一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7年7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配合異地洗滌協力洗滌工廠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簽約證明),至少二家。
2.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已於114.4.24簽准修正投標須知第63點內容如下:
六十三、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
█契約期間採購金額逾預算金額,得以原契約項目、條件、內容及價金,於預算金額50%範圍內擴充採購。
█約期滿後如機關需要,得以原契約項目、條件、內容及價金,延長(後續擴充)契約有效期12個月(預算金額1/3為上限),擴充期間另加於原預算25%範圍內擴充採購。
█擴充金額計新臺幣1億0,920萬元整(上限),雙方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契約擴充,免召開議價會議(民國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九四000九六一九0號函)。
*114年6月13日更新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招標投標契約文件為114年6月4日版本,餘開標授權書及投標標價清單其公司(印)負責人(印)改為投標廠商負責人蓋章或簽名.請投標廠商自行更新及下載新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7/07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07/08 17: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