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I71301 已決標公告

輸液幫浦(TOP)三年期保養(含校驗)及電池開口合約

臺中榮民總醫院 決標日:114/04/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特浦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63,500
原始預算
$ 626,290
底價金額
$ 600,000
決標折數
93.9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葉裕銘
聯絡電話 (04)23592525#5453
機關代碼 3.32.81
單位名稱 臺中榮民總醫院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1650號
聯絡人 葉裕銘
聯絡電話 (04)23592525#5453
傳真號碼 (04)23590806
電子郵件信箱 Eliks790126@vght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4/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臺中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4/21 09:00
開標時間 114/04/21 10:00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本院行政大樓6樓第二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機關權利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機關權利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16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6月1日起至117年5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聲明書。本招標須知所附投標廠商聲明書中,投標廠商若屬第一項至第九項者,不得參加投標;其已投標者,取消資格。 2、廠商應提出繳交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證明文件。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或非屬營利法人、商業團體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繳稅證明文件。 4、合約標的物原廠授權證明及具備合約標的設備之原廠受訓證明。 5、上述各證明影本(A4紙張,請加蓋公司大小印),請依規定裝入證件封套內。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4/2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中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葉裕銘
聯絡電話
(04)23592525#5453
機關代碼
3.32.81
單位名稱
臺中榮民總醫院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1650號
聯絡人
葉裕銘
聯絡電話
(04)23592525#5453
傳真號碼
(04)23590806
電子郵件信箱
Eliks790126@vght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4/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臺中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4/21 09:00
開標時間
114/04/21 10:00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本院行政大樓6樓第二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機關權利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機關權利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16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6月1日起至117年5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聲明書。本招標須知所附投標廠商聲明書中,投標廠商若屬第一項至第九項者,不得參加投標;其已投標者,取消資格。 2、廠商應提出繳交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證明文件。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或非屬營利法人、商業團體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繳稅證明文件。 4、合約標的物原廠授權證明及具備合約標的設備之原廠受訓證明。 5、上述各證明影本(A4紙張,請加蓋公司大小印),請依規定裝入證件封套內。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4/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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