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電子郵件信箱
mrshiang@vghtc.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如下:
契約期間採購金額逾預算金額,得於預算金額50%範圍內擴充採購;契約期滿後如機關需要,得以契約項目、條件、內容及價金,延長契約有效期12個月,雙方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契約擴充,擴充金額計新臺幣7,009.2萬元整(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7204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行政大樓八樓補給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於上班時間(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假日不辦領標)至機關行政大樓七樓出納組繳納工本費300元後,憑收據至八樓補給室領取招標文件。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中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機關收發室(407204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1年5月1日起至民國114年4月3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 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配合異地洗滌協力洗滌工廠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簽約證明),至少二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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