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E33005 已決標公告

急診大樓增設消防及供水管路工程

臺中榮民總醫院 決標日:108/10/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防災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834,500
原始預算
$ 7,471,200
底價金額
$ 7,100,000
決標折數
96.2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明龍
聯絡電話 (04)23592525#2351
機關代碼 3.32.81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聯絡人 林明龍
聯絡電話 (04)23592525#2351
傳真號碼 (04)23590806
電子郵件信箱 franklin@vght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471,2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臺中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台幣伍佰元(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0/28 17:00
開標時間 108/10/29 15:00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榮民總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中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政府立案合格之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或乙級(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業或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均可投標,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以甲級電器承裝業或乙級(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業投標者: (1).電器承裝業或自來水管承裝業登記執照。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電器或自來水管)。 2.以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投標者: 須檢附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證明。 3.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 4.納稅證明文件。 5.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二)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 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繳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招標文件所附投標廠商聲明書中,投標廠商若屬不得參加投 標者,其已投標(得標)者,取消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政府立案合格之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或乙級(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業或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均可投標,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以甲級電器承裝業或乙級(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業投標者: (1).電器承裝業或自來水管承裝業登記執照。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電器或自來水管)。 2.以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投標者: 須檢附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證明。 3.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 4.納稅證明文件。 5.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中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明龍
聯絡電話
(04)23592525#2351
機關代碼
3.32.81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聯絡人
林明龍
聯絡電話
(04)23592525#2351
傳真號碼
(04)23590806
電子郵件信箱
franklin@vghtc.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471,2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臺中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台幣伍佰元(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0/28 17:00
開標時間
108/10/29 15:00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榮民總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中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政府立案合格之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或乙級(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業或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均可投標,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以甲級電器承裝業或乙級(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業投標者: (1).電器承裝業或自來水管承裝業登記執照。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電器或自來水管)。 2.以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投標者: 須檢附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證明。 3.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 4.納稅證明文件。 5.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二)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 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繳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招標文件所附投標廠商聲明書中,投標廠商若屬不得參加投 標者,其已投標(得標)者,取消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政府立案合格之具有甲級電器承裝業或乙級(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業或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均可投標,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以甲級電器承裝業或乙級(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業投標者: (1).電器承裝業或自來水管承裝業登記執照。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電器或自來水管)。 2.以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投標者: 須檢附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證明。 3.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 4.納稅證明文件。 5.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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