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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7年12月01日至109年11月30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凡可提供本案採購標的之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
(二)廠商投標時應備之文件:
1.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1)生物醫療廢棄物委託滅菌處理再利用(廢棄物代碼:C-0514感染性廢棄物)清除或再利用處理許可證。
(2)投標廠商非屬再利用機構,必須提供再利用處理機構,同意本院事業廢棄物進場處理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請投標廠商詳閱投標須知及第四十六條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相關證明文件。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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