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xiu_fen0919@vghtc.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1年,擴充金額2,610,4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世賢路二段600號三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世賢路二段600號三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西區世賢路二段600號三樓文書中心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四)屬醫療器材者,應附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販賣業或製造業之藥商許可執照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藥商許可執照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二擇一)。
(五)依醫療器材法第13條第5項第二項之醫療器材商,應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之規定加入同業公會。
(六)電子領標憑證。
(七)投標時請檢附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以下文件如未檢附可當場說明或傳真補傳資料(不列為不合格標),需於決標後補齊。
(2)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
(3)投標切結書。
(4)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5)採購契約範本附記條款特別聲明。
(八) 規格審查
(1)衛署許可證。(若為不需許可證之品項,亦應檢附衛生主管機關出具之不列管證明以供審核,辦理展延者應附衛生主管機關證明文件,列入規格審查)。
(2)投標時須附使用單位合格試用證明、試用樣品、數量可於等標期間連絡使用單位檢驗科試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