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113224U 已決標公告

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運)勞務委外

臺北榮民總醫院 決標日:113/10/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禾豐環境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980,000
原始預算
$ 24,380,970
底價金額
$ 21,455,000
決標折數
97.7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南辰
聯絡電話 (02)28757150
機關代碼 3.32.80
單位名稱 補給室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聯絡人 周南辰
聯絡電話 (02)28757150
傳真號碼 (02)28757248
電子郵件信箱 ncchou@vghtp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機關需要,得於契約執行達預算金額或期滿,後續擴充 1年(擴充金額NT$ 12,190,485元),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延長契約期限之辦理方式得採「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10/23
原公告日 113/10/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酌收每份新臺幣二佰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0/28 17:00
開標時間 113/10/29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開標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12/28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機關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收發室或本院動力大樓6樓補給室投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廠商應具備丙級以上(含)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且其許可處理之一般事業廢棄物代碼種類需包含D-0499、D-0799、D-1801、D-2199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2.郵寄領取: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郵資70元(建議掛號)及標單費用,寄臺北市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以免耽誤投標時效,本院概不負責。
其他 請依規格表規定檢附相關投標文件。 更正事項:廠商應具備「乙級」以上(含)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修正為廠商應具備「丙級」以上(含)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修正文件:投標須知、審查表、工作規範。 受理疑議或異議窗口: 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 傳真02-28757741 檢舉受理單位: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0/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周南辰
聯絡電話
(02)28757150
機關代碼
3.32.80
單位名稱
補給室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聯絡人
周南辰
聯絡電話
(02)28757150
傳真號碼
(02)28757248
電子郵件信箱
ncchou@vghtp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機關需要,得於契約執行達預算金額或期滿,後續擴充 1年(擴充金額NT$ 12,190,485元),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延長契約期限之辦理方式得採「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10/23
原公告日
113/10/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酌收每份新臺幣二佰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0/28 17:00
開標時間
113/10/29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開標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12/28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機關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障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收發室或本院動力大樓6樓補給室投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廠商應具備丙級以上(含)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且其許可處理之一般事業廢棄物代碼種類需包含D-0499、D-0799、D-1801、D-2199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2.郵寄領取: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郵資70元(建議掛號)及標單費用,寄臺北市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以免耽誤投標時效,本院概不負責。
其他
請依規格表規定檢附相關投標文件。 更正事項:廠商應具備「乙級」以上(含)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修正為廠商應具備「丙級」以上(含)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修正文件:投標須知、審查表、工作規範。 受理疑議或異議窗口: 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 傳真02-28757741 檢舉受理單位: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0/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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