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113004F 已決標公告

手機及門號三年租賃

臺北榮民總醫院 決標日:113/05/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客戶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783,200
原始預算
$ 61,754,400
底價金額
$ 25,783,2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52 - 電信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玫淳
聯絡電話 (02)28757250
機關代碼 3.32.80
單位名稱 補給室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聯絡人 王玫淳
聯絡電話 (02)28757250
傳真號碼 (02)28757248
電子郵件信箱 mcwang6@vghtp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5/10
原公告日 113/05/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補給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酌收每份新台幣二佰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6/06 17:00
開標時間 113/06/07 09:3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動力中心六樓開標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NT$3,0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機關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補給室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院通知契約開始日起算,為期3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非評選審查文件(含履約實績,需檢附執照本身自建網路和基礎建設業者影本、G903010電信事業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承做醫學中心手機及門號租賃案(規模與本案相當者),內含行動群組通訊(MVPN)及整合交換機,並具透過編碼撥號使企業內部分機與行動電話互相聯繫之應用經驗,投標時須檢附契約影本相關履約能力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異動說明:招標公告及契約第七條(一)履約期限-自本院通知契約開始日起算,為期3年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領取、郵寄或電子領標 -- 領取方式依採購法規定,惟函購時需書明所購案號,檢附A4以上足額之回郵信封並註明收件人與地址(郵寄、購時需注意郵件往返時間以免逾期,請自行負責) 。親自領取地點:台北市石牌路二段201號台北榮總補給室 。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之開標日前(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以書面或電傳向本院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疑議或異議窗口: 台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 電話02-28757245 傳真02-28757741 台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玫淳
聯絡電話
(02)28757250
機關代碼
3.32.80
單位名稱
補給室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聯絡人
王玫淳
聯絡電話
(02)28757250
傳真號碼
(02)28757248
電子郵件信箱
mcwang6@vghtp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5/10
原公告日
113/05/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補給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酌收每份新台幣二佰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6/06 17:00
開標時間
113/06/07 09:3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動力中心六樓開標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NT$3,0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機關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補給室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院通知契約開始日起算,為期3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非評選審查文件(含履約實績,需檢附執照本身自建網路和基礎建設業者影本、G903010電信事業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承做醫學中心手機及門號租賃案(規模與本案相當者),內含行動群組通訊(MVPN)及整合交換機,並具透過編碼撥號使企業內部分機與行動電話互相聯繫之應用經驗,投標時須檢附契約影本相關履約能力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異動說明:招標公告及契約第七條(一)履約期限-自本院通知契約開始日起算,為期3年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親自領取、郵寄或電子領標 -- 領取方式依採購法規定,惟函購時需書明所購案號,檢附A4以上足額之回郵信封並註明收件人與地址(郵寄、購時需注意郵件往返時間以免逾期,請自行負責) 。親自領取地點:台北市石牌路二段201號台北榮總補給室 。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之開標日前(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以書面或電傳向本院請求釋疑,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疑議或異議窗口: 台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 電話02-28757245 傳真02-28757741 台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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