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廠商名稱 | 狀態 | 投標金額 | 價差 |
|---|---|---|---|
| 彩越有限公司 | $ 5,314,730 | WINNER | |
| 正章生活事業有限公司 | 未得標 | $ 6,036,200 | +$ 721,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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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單位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 |
| 機關代碼 | 3.32.8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林家豪 |
| 聯絡電話 | (02)28712121#7792 |
| 機關代碼 | 3.32.80 |
| 單位名稱 | 補給室 |
| 機關地址 |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
| 聯絡人 | 林家豪 |
| 聯絡電話 | (02)28712121#7792 |
| 傳真號碼 | (02)28757248 |
| 電子郵件信箱 | chlin51@vghtpe.gov.tw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單價開口契約如機關需要,得於契約執行達預算金額或期滿前,後續擴充2個月(擴充金額NT$748,180),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02/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標單工本費酌收每份新臺幣二佰元。 補充說明:符合規格表(工作規範)規定之相關文件,為經貴公司蓋大小章認可本案之工作規範,檢附於投標文件內,否則為不合格標。 本案之規格(工作規範)相關問題,請電洽使用單位趙修華先生,02-28712121轉7218或7247。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2/02/23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02/24 09:30 |
| 開標地點 | 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開標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300,000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榮民總醫院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台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12/04/25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為保障機關權益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保障機關權益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臺北榮民總醫院收發室或補給室投標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機關通知日起訂2年單價開口契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親自領取2.郵寄領取: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郵資70元(建議掛號)及標單費用,寄臺北市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以免耽誤投標時效,本院概不負責。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榮民總醫院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2/02/2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