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110330 已決標公告

營養部餐飲勞務委外

臺北榮民總醫院 決標日:110/11/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欣豐食品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3,312,794
原始預算
$ 105,127,194
底價金額
$ 103,312,794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成章
聯絡電話 (02)28757848
機關代碼 3.32.80
單位名稱 補給室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聯絡人 李成章
聯絡電話 (02)28757848
傳真號碼 (02)28757248
電子郵件信箱 cclee21@vghtp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完整後續擴充條款詳附加說明 1.原契約得後續擴充2年(含每月346小時計時鐘點時數) 2.原契約得後續擴充40人為上限 3.如政府調整基本工資,原契約得比照調整幅度增減之 4.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之辦理方式得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總金額為新臺幣190,378,422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每份新臺幣二佰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1 17:00
開標時間 110/12/02 09: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開標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 年 1 月 1 日至112 年 12 月 31 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 111 年 1 月 1 日至112 年 12 月 31 日止(若未能於111年1月1日前完成決標,自決標次日起24個月)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後續擴充條款: 1.原契約得後續擴充2年(含每月346小時計時鐘點時數)(113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2.原契約得後續擴充40人為上限(111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3.如政府調整基本工資,原契約得比照調整幅度增減之 (111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4.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之辦理方式得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總金額為新臺幣190,378,422元為上限。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 2.郵寄領取: 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70元及標單費用,寄台北市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總補給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院概不負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成章
聯絡電話
(02)28757848
機關代碼
3.32.80
單位名稱
補給室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聯絡人
李成章
聯絡電話
(02)28757848
傳真號碼
(02)28757248
電子郵件信箱
cclee21@vghtp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完整後續擴充條款詳附加說明 1.原契約得後續擴充2年(含每月346小時計時鐘點時數) 2.原契約得後續擴充40人為上限 3.如政府調整基本工資,原契約得比照調整幅度增減之 4.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之辦理方式得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總金額為新臺幣190,378,422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每份新臺幣二佰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1 17:00
開標時間
110/12/02 09: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開標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 年 1 月 1 日至112 年 12 月 31 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 111 年 1 月 1 日至112 年 12 月 31 日止(若未能於111年1月1日前完成決標,自決標次日起24個月)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後續擴充條款: 1.原契約得後續擴充2年(含每月346小時計時鐘點時數)(113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2.原契約得後續擴充40人為上限(111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3.如政府調整基本工資,原契約得比照調整幅度增減之 (111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4.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之辦理方式得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總金額為新臺幣190,378,422元為上限。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 2.郵寄領取: 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70元及標單費用,寄台北市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總補給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院概不負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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