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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fchou@vghtpe.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合約期限內(含換約),因機關新(擴)建設施,得依原契約價增加履約人數,本項擴充人數以4人為限,擴充期間依機關需求,惟不得逾越契約第七條之履約期間,增購金額新台幣111萬0144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臺北榮總動力中心六樓補給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酌收每份新台幣二佰元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臺北榮總動力中心六樓補給室開標間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1/2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臺北榮總動力中心六樓補給室
履約期限
106年12月1日至107年06月30日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詳如投標須知
1.依保全業法第五條為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保全業者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4.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
2.郵寄領取: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70元或足夠郵資及標單費用,寄臺北市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總補給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院概不負責。
3.請自行上網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下載,並於投標文件內附加「電子繳交憑據」
上網領取
電子領標費用125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其他
受理疑議或異議窗口:
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 電話02-28757146 傳真02-28757741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使用單位聯絡人 鄧先生 電話02-28757003
六十二、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
合約期限內(含換約),因機關新(擴)建設施,得依原契約價增加履約人數,本項擴充人數以4人為限,擴充期間依機關需求,惟不得逾越契約第七條之履約期間,增購金額新台幣111萬0144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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