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TA162Q 招標中 (剩 12 天)

醫療自助繳費暨慢箋取號機

臺北榮民總醫院 公告日:115/06/22 截止日:115/07/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2,196,000

押標金
$ 1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7/0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家豪
聯絡電話 (02)28712121#67735
機關代碼 3.32.80
單位名稱 補給室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聯絡人 林家豪
聯絡電話 (02)28712121#67735
傳真號碼 (02)28757248
電子郵件信箱 chlin51@vghtp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07 17:00
開標時間 115/07/08 09:30
開標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開標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收發室或補給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20天內交貨,交貨後20日內安裝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財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與國內醫學中心醫療資訊系統 HIS 系統介接或網路掛號系統介接之承作經驗,投標時需檢附證明文件,如契約影本及結算驗收證明書或結案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2.郵寄領取: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郵資100元(建議掛號)及標單費用,寄臺北市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以免耽誤投標時效,本院概不負責。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酌收每份新臺幣二佰元。
其他 請依規格表規定檢附相關投標文件。 請檢附產品型錄,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售院設備屬公務用之資通訊產品不得使用大陸廠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地址112201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電話02-28757792,傳真02-28757741、02-2875724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家豪
聯絡電話
(02)28712121#67735
機關代碼
3.32.80
單位名稱
補給室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聯絡人
林家豪
聯絡電話
(02)28712121#67735
傳真號碼
(02)28757248
電子郵件信箱
chlin51@vghtp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
招標文件總售價
200元
付款方式
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07 17:00
開標時間
115/07/08 09:30
開標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開標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收發室或補給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20天內交貨,交貨後20日內安裝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財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與國內醫學中心醫療資訊系統 HIS 系統介接或網路掛號系統介接之承作經驗,投標時需檢附證明文件,如契約影本及結算驗收證明書或結案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2.郵寄領取: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郵資100元(建議掛號)及標單費用,寄臺北市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以免耽誤投標時效,本院概不負責。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酌收每份新臺幣二佰元。
其他
請依規格表規定檢附相關投標文件。 請檢附產品型錄,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售院設備屬公務用之資通訊產品不得使用大陸廠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地址112201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電話02-28757792,傳真02-28757741、02-2875724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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