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A1E33R 已決標公告

麻醉部5台麻醉機故障維修

臺北榮民總醫院 決標日:114/11/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潔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50,000
原始預算
$ 800,000
底價金額
$ 6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維聆/朱展鋒
聯絡電話 (02)28757489
機關代碼 3.32.80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聯絡人 陳維聆/朱展鋒
聯絡電話 (02)28757489
傳真號碼 (02)28757344
電子郵件信箱 cfchu@vghtp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12/0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3 09:30
開標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五樓工務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使廠商能確實履約以免影響本院臨床作業, 已簽奉核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動力中心五樓醫學工程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90日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之證明文件。 (3)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同業公會之證明:醫療器材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影本。(如會員證,非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者不宜,並請書明屬何種會員證) (4)廠商應於投標時提供具有維修、維護本案標的物之能力證明:需有該標的物之衛福部販售許可證明或取得該標的物之專業訓練合格證明文件。(如:承做能力證明、如期履約能力證明、專門技能證明、維修或售後服務證明、信用證明等,並請書明屬何種證明,無則免勾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於投標時提供具有維修、維護本案標的物之能力證明:需有該標的物之衛福部販售許可證明或取得該標的物之專業訓練合格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有關技術、規範及工作內容等問題,請洽醫學工程室朱展鋒先生,電話: 02-28757489。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2/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維聆/朱展鋒
聯絡電話
(02)28757489
機關代碼
3.32.80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聯絡人
陳維聆/朱展鋒
聯絡電話
(02)28757489
傳真號碼
(02)28757344
電子郵件信箱
cfchu@vghtp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12/02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3 09:30
開標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五樓工務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使廠商能確實履約以免影響本院臨床作業, 已簽奉核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動力中心五樓醫學工程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90日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之證明文件。 (3)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同業公會之證明:醫療器材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影本。(如會員證,非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者不宜,並請書明屬何種會員證) (4)廠商應於投標時提供具有維修、維護本案標的物之能力證明:需有該標的物之衛福部販售許可證明或取得該標的物之專業訓練合格證明文件。(如:承做能力證明、如期履約能力證明、專門技能證明、維修或售後服務證明、信用證明等,並請書明屬何種證明,無則免勾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於投標時提供具有維修、維護本案標的物之能力證明:需有該標的物之衛福部販售許可證明或取得該標的物之專業訓練合格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有關技術、規範及工作內容等問題,請洽醫學工程室朱展鋒先生,電話: 02-28757489。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12/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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