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25072 已決標公告

心血管中心大樓工程專案管理及監造委託技術服務

臺北榮民總醫院 決標日:114/09/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5,000,000
原始預算
$ 166,153,954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3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江惠玉/戴元健
聯絡電話 (02)28712121#89 268/283
機關代碼 3.32.80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聯絡人 江惠玉/戴元健
聯絡電話 (02)28712121#89 268/283
傳真號碼 (02)28757344
電子郵件信箱 hychiang@vghtp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6,153,95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9/12
原公告日 114/08/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9/17 17:00
開標時間 114/09/17 17:05
開標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大樓五樓工務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負履約之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大樓五樓工務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始履約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且無其他代辦事項止(預計至120年8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委託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機構,無論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成員之一需具有依法開業建築師。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一、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二、第1次更正內容如下: 投標須知第66點、評選須知第七條、契約條款第四條第十二款、契約條款第五條第二十一款、契約條款第十一條、契約條款第2條附件三、(三)(18)及廠商資格(投標文件)審查表,更正內容對照表詳招標文件。 三、第2次更正內容如下:廠商資格(投標文件)審查表誤植,欄位六、特定資格(四)非國內機關(構)之案件須經公證或認證,另截標及開標日期及時間更正。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江惠玉/戴元健
機關代碼
3.32.80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聯絡人
江惠玉/戴元健
聯絡電話
(02)28712121#89 268/283
傳真號碼
(02)28757344
電子郵件信箱
hychiang@vghtp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6,153,95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9/12
原公告日
114/08/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9/17 17:00
開標時間
114/09/17 17:05
開標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大樓五樓工務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負履約之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大樓五樓工務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始履約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且無其他代辦事項止(預計至120年8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委託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機構,無論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成員之一需具有依法開業建築師。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一、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二、第1次更正內容如下: 投標須知第66點、評選須知第七條、契約條款第四條第十二款、契約條款第五條第二十一款、契約條款第十一條、契約條款第2條附件三、(三)(18)及廠商資格(投標文件)審查表,更正內容對照表詳招標文件。 三、第2次更正內容如下:廠商資格(投標文件)審查表誤植,欄位六、特定資格(四)非國內機關(構)之案件須經公證或認證,另截標及開標日期及時間更正。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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