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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chiang@vghtpe.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開標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大樓五樓工務室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負履約之責。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大樓五樓工務室。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始履約日起至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且無其他代辦事項止(預計至120年8月)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委託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機構,無論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成員之一需具有依法開業建築師。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一、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二、第1次更正內容如下:
投標須知第66點、評選須知第七條、契約條款第四條第十二款、契約條款第五條第二十一款、契約條款第十一條、契約條款第2條附件三、(三)(18)及廠商資格(投標文件)審查表,更正內容對照表詳招標文件。
三、第2次更正內容如下:廠商資格(投標文件)審查表誤植,欄位六、特定資格(四)非國內機關(構)之案件須經公證或認證,另截標及開標日期及時間更正。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