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cchou@vghtpe.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酌收每份新臺幣二佰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12/1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收發室或本院動力大樓6樓補給室投標箱。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自114年12月29日起算2年單價開口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衛生主管關核發之許可證明文件及QMS/QSD許可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2.郵寄領取: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郵資70元(建議掛號)及標單費用,寄臺北市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以免耽誤投標時效,本院概不負責。
其他
:請依規格表規定檢附相關投標文件(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包含UDI(單一識別碼資料)、臺北榮民總醫院醫審會相關文件。
受理疑議或異議窗口:
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 傳真02-28757741
檢舉受理單位: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2,916,86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