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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chiu@vghtpe.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機關需要,得於契約執行達預算金額或期滿,後續擴充12個月(擴充金額NT$ 15,457,778),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延長契約期限之辦理方式得採「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補給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酌收每份新台幣二佰元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補給室開標間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補給室或收發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藥商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投標標的為藥品者,應檢附藥商許可執照;投標標的為醫療器材者,應檢附藥商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親自領取
2.郵寄領取: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掛號(含以上)郵資,約70元及標單費用,寄臺北市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總補給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院概不負責。
3.請自行上網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下載,並於投標文件內附加「電子繳交憑據」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酌收每份新台幣二佰元
其他:上網領取
:電子領標費用125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第5項規定:醫療器材商應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之規定加入同業公會。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3,085,38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