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25051 已決標公告

臺北榮民總醫院水電、消防設備及系統維護保養

臺北榮民總醫院 決標日:113/06/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桃隆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2,288,016
原始預算
$ 242,288,064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佩珊/黃睿楷
聯絡電話 (02)28712121#2037/7485
raw_text_length 3513
機關代碼 3.32.80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聯絡人 鄭佩珊/黃睿楷
聯絡電話 (02)28712121#2037/7485
傳真號碼 (02)28757344
電子郵件信箱 pscheng2@vghtpe.gov.tw
標案案號 11325051
標案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水電、消防設備及系統維護保養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42,288,064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2,288,06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75,715,020元(1年後續擴充預算金額60,572,016元+3個月後續擴充預算金額15,143,004元)。(詳細內容請參考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6/11
原公告日 113/06/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7/01 17:00
開標時間 113/07/02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五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11/28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規定繳納押標金,已簽奉核准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完成履約,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已簽奉核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五樓工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8月1日至117年7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有關技術、規範及工作內容等問題,請洽工務室黃睿楷先生,電話:02-28712121分機8929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北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代碼 3.32.8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佩珊/黃睿楷
聯絡電話
(02)28712121#2037/7485
raw_text_length
3513
機關代碼
3.32.80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聯絡人
鄭佩珊/黃睿楷
聯絡電話
(02)28712121#2037/7485
傳真號碼
(02)28757344
電子郵件信箱
pscheng2@vghtpe.gov.tw
標案案號
11325051
標案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水電、消防設備及系統維護保養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42,288,064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2,288,06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75,715,020元(1年後續擴充預算金額60,572,016元+3個月後續擴充預算金額15,143,004元)。(詳細內容請參考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6/11
原公告日
113/06/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7/01 17:00
開標時間
113/07/02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五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11/28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規定繳納押標金,已簽奉核准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完成履約,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已簽奉核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五樓工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8月1日至117年7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有關技術、規範及工作內容等問題,請洽工務室黃睿楷先生,電話:02-28712121分機8929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北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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