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8712121#2037/7343
電子郵件信箱
pscheng2@vghtpe.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12/01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控管本案履約品質,規定繳納押標金,已簽奉核准。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控管本案履約品質,規定繳納履約保證金,已簽奉核准。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五樓工務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2年或結算金額達預算金額上限(新臺幣165萬3,025元整)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機械設備製造業(代碼:CB01010)並具型式合格證,廠商投標時就必需檢附證明文件。
二、基本資格: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之證明文件。
3、與履約能力有關者:機械設備製造業(代碼:CB01010)並具型式合格證。(投標廠商投標時,需檢附證明文件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機械設備製造業並具型式合格證。(投標廠商投標時,需檢附證明文件 )
附加說明
1.有關技術、規範及工作內容等問題,請洽工務室潘同元先生,電話:02-28757343。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3.本次公告修正招標文件及內容如下:修正招標文件「02-2標價清單」中,第15項次「(1/2"~2")法蘭片或由令漏氣維修」之次數修正為60次(原為30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