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uyh@vghtpe.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補給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酌收每份新台幣二佰元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補給室開標間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7/2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補給室或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3. 藥商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4.其他非屬資格之應備文件:符合規格表規定之相關文件(管制品須檢附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明文件、QMS(GMP)/QSD許可證明文件、需『醫療設備及器材審議會』審議通過之品項,應附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2.郵寄領取: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郵資70元(建議掛號)及標單費用,寄臺北市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以免耽誤投標時效。
其他
『醫療設備及器材審議會』審議通過之品項證明文件
請至補給室網站下載:路徑如下
1.補給室/最新消息/新進醫材試用審議系統/醫材試用審議管理系統(廠商端)http://supyhtweb.vghtpe.gov.tw/ 登入帳號密碼後/點選合格品項查詢/選取醫審會項次查詢/匯出表單/列印
2.臺北榮民總醫院全球資訊網首頁/科部單位/補給室/最新消息和公告事項/本院試用通過合格廠牌名單/查詢/列印
3.以上途徑外可洽資財組醫審會業務承辦人電話02-2875-7850
受理疑議或異議窗口:
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 電話02-28757886 傳真02-28757741
檢舉受理單位: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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