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cwang4@vghtpe.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臺北榮總動力中心6樓補給室採購組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臺北榮總動力中心6樓補給室開標間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元:第8、9每項35,000,第10項8,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7/0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臺北榮總動力中心6樓補給室採購組或本院收發室
履約期限
第1至4項自1110715起...契約期截止為1110714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3.管制品須附藥商或醫療器材許可執照。
附加說明
餘第8、9、10項未決標續辦招標
#與規格有關之應備審查文件:
1.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許可證如載明有詳如中文仿單者,一併檢附仿單)
2.QMS(GMP)/或QSD認可登錄文件
3.醫審會審議通過證明
@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醫療設備及器材審議會審議通過之證明文件得以分包廠商之文件代之。
4.UDI(單一識別碼)資料(非屬則免附)
5.最新健保給付資料(非則免附)
*.規格需本院『醫療設備及器材審議會』審議通過之品項,應附證明文件
請至補給室網站下載:路徑如下
(1)補給室/最新消息/新進醫材試用審議系統/醫材試用審議管理系統(廠商端)http://supyhtweb.vghtpe.gov.tw/
登入帳號密碼後/點選合格品項查詢/選取醫審會項次查詢/匯出表單/列印
(2)臺北榮民總醫院全球資訊網首頁/科部單位/補給室/最新消息和公告事項/本院試用通過合格廠牌名單/查詢/列印
(3)以上途徑外可洽資財組醫審會業務承辦人電話02-2875-785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