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jfan@vghtpe.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開標間
押標金額度
第1項NT$ 10,000元整、第2~3項每項各NT$ 5,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北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7/1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收發室或補給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3.藥商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餘第1項未決標
履約期限-第1~2項:決標次日起訂約2年、第3項:決標次日或111年4月23日(以後者為主)起訂約2年,契約截止日期均為本案首次履約生效日起算2年。
招標文件郵寄領取: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郵資及
標單費用,寄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補給室收(信封上請註明購買標單標的名稱及案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本院概不負責。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